财政部:四月起 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一站查询”

2024-02-29
来源:本网

2月27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开始,各地的政府采购分网要将500万元规模以上的采购项目信息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主网发布,实现一站式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还发布了采购数据接口规范,包括采购公告、合同公告、以及品目、行政编码规范。各单位将依据本文档中定义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发布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所有地方分网用户,均可以使用本文档发布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采购公告。

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多次发文要求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去年12月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在线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包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发票、支付资金,并逐步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等功能。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按照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建设本地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应当完善平台注册供应商查询功能,方便各方主体及时了解供应商信息。

如今将分散的政府采购信息汇总到中国政府采购主网,能更加方便交易主体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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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

财办库〔202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以下简称地方分网)应当将本地区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的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以下简称中央主网)发布。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二、中央主网开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共享接口。自2024年4月1日起,地方分网可通过接口获取在中央主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

      三、中央主网开设“数据标准及规范”专栏,发布相关数据接口规范。请各地方分网根据数据接口规范组织完成相关信息系统的接口调试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数据共享渠道畅通。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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