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6月30日三门峡市首个采取“评定分离”模式的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定标后,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项目定标核心环节,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服务提质,有效厘清交易各方主体责任,已稳步推进31个“评定分离”项目顺利完成定标,切实将招标人在项目定标环节的主导权、决策权落到实处,交易效率与项目质量同步提升,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化制度保障,筑牢责任落实“硬支撑”
“评定分离”改革的核心要义在于明确招标人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该中心从制度建设入手,以标准化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
一是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了《定标会议工作流程》《定标环节各方主体行为规范》等制度,明确评定分离项目定标程序,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不同类型项目特点,细化各定标方法流程,让招标人履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规范定标决策机制。明确招标人作为定标工作的责任主体,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需求科学选择核查随机法、集体议事法、票决法等定标方式。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从单位领导、行业专家、技术骨干中择优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同时,建立定标决策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定标理由、讨论过程及表决情况,实现定标全程可追溯。
三是强化责任传导机制。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会等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业专家等各方主体宣讲评定分离改革政策,明确招标人在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文件编制、定标过程组织、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的核心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将招标人履职情况纳入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形成“权责对等、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
优化交易流程,激活主体责任“内生力”
该中心围绕“评定分离”工作目标要求,以流程再造为抓手,简化不必要环节、强化关键节点管控,让招标人能够高效、自主行使定标权,真正成为项目建设的“决策者”和“责任人”。
在前期准备阶段,推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安排专人对接招标人,指导其结合项目功能定位、技术要求、投资规模等因素,科学编制定标方案,确保需求表述清晰、责任界定明确,有效提升了定标科学性。
在评标定标阶段,严格区分评标与定标的职责边界。评标委员会专注于技术评审,客观出具评标报告,明确各投标人的优劣势,为定标提供专业参考;招标人主导定标环节,根据评标结果和项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最符合预期的中标候选人。通过“评定分离、权责明晰”的运作模式,既发挥了评标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又保障了招标人的自主决策权。
在后续监管阶段,建立“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该中心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定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重点核查定标委员会组建程序、定标决策合规性等情况。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定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31个项目均未发生相关投诉举报,交易秩序持续向好。
聚焦改革实效,彰显责任落地“新成效”
该中心“评定分离”模式的成功实施,不仅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让招标人负责制从“纸面”落到“地面”,取得了多方面积极成效。
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改革后,招标人从项目前期策划到后期履约的全流程参与度大幅提升,主动研究项目需求、优化定标策略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不少招标人反映,评定分离让他们真正拥有了项目选择权,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在项目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核心责任,履职主动性和责任心显著增强。
项目匹配度和实施质量稳步提升。由于招标人能够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自主定标,中标单位的技术实力、服务能力与项目要求的契合度大幅提高,实现了“选优配强”的目标,中标单位在后续履约过程中展现出更强的针对性和适配性,有效降低了项目变更、工期延误等风险,提升了项目建设整体质量。
交易市场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评定分离”模式下,评标标准公开、定标程序规范、责任主体明确,有效减少了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空间。同时,信用评价体系的引入让交易各方更加注重合规操作,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形成了“优者胜、劣者汰”的良性竞争格局,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尽管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评定分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仍需持续深化、久久为功。下一步,该中心将聚焦改革深化与实效提升,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细化不同领域、不同规模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责任追溯、信用惩戒等配套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强化能力提升服务,常态化开展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主体的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招标人定标决策、风险防控和合同管理能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提助力招标人规范高效履职,不断提升“评定分离”改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推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