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是观察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如何确保这片市场始终风清气正、阳光透明,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创新机制作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负面行为见证管理办法》与《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中介代理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办法》的协同发力,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的交易见证管理新格局,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了稳定、公平、可预期的交易环境。
划定“红线”:以《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筑牢见证管理底线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心出台的《负面行为见证管理办法》,如同在交易场内立下了清晰的“警示牌”和“高压线”。该办法的核心在于“清单化管理”与“程序化见证”。
清单明责,行为有据
办法详细列出了进场中介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在场内可能出现的各类禁止性行为。从细微的程序疏漏到严重的违纪违法违规,均被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使得行为规范一目了然,让见证工作有了精准的判定标准。
即时记录,存证留痕
一旦在见证过程中发现疑似负面行为,中心工作人员将立即启动响应机制,依托大数据预警分析、电子监控系统、交易平台日志等,客观、全面地记录行为发生的时间、情形和涉及方,形成《负面行为见证移交单》,作为进行提醒告知、约谈、通报等见证管理及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法处理的关键证据。
该办法的施行,实现了从“事后被动调查”到“事中主动发现、即时固定证据”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见证的时效性与威慑力,有效遏制了交易活动中的潜在风险与不规范行为。
树立“标杆”:以《服务能力评价办法》引领行业向上
在划出“红线”进行刚性约束的同时,中心深知,提升交易质量的关键在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为此,《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中介代理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办法》 应运而生,它如同一根“指挥棒”,引导中介代理机构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优化”。
量化评分,动态画像
该评价办法围绕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完成次数情况、场内行为综合情况及特别贡献情况三个维度,建立了一套科学的量化评分体系。中心正是依据见证管理过程中积累的《见证移交清单》等第一手资料,对代理机构进场表现进行客观评分。
结果联动,优胜劣汰
评价结果并非“一评了之”,而是与市场选择紧密挂钩。定期发布的评价等级和排名,为招标(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了权威参考。服务好、信誉高、星级高的机构脱颖而出,获得更多市场机会;而评价低的机构则面临市场压力,必须整改提升。
这一办法将中心的“管理型见证”延伸为“服务型引导”,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倒逼中介代理机构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从而从源头上提升了进场交易项目的整体质量与效 率。
系统治理:“双向发力”构建健康生态
《负面行为见证管理办法》与《服务能力评价办法》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中心构建系统化治理体系的“一体两面”。前者是“惩恶”,后者是“扬善”;前者是“防火墙”,后者是“导航仪”。
在具体实践中,一次负面的见证记录,既可能成为依据《负面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的依据,也会作为《服务能力评价办法》中的扣分项,直接影响中介代理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市场声誉。这种联动机制,使得中心的见证管理形成了一个从发现问题到反馈激励的完整闭环,实现了对市场行为的精准引导和有效规制。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创新实践表明,一流的营商环境源于一流的治理能力。通过“负面清单”划底线、“能力评价”引方向的“双向发力”策略,中心不仅履行了作为交易平台的服务职责,更扮演了市场秩序“守护者”和行业质量“推动者”的关键角色。这一刚柔并济的见证管理新格局,必将为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