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一系列举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招投标市场公开透明,深入落实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及档案管理工作,堵塞制度执行漏洞,杜绝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限制性条款等违规问题,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明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资料上传及对外公示等全流程工作标准,压实各主体工作责任。
一是规范审查结论出具。招标人审查部门完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后,须规范填报《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形成正式书面审查结论。对符合法定例外审查情形的,需在结论中详细说明事由,并标注对应政策文件依据,审查结论作为招标文件审签、正式发布的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系统归档管理。所有经审签发布的招标文件,须将《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与招标文件配套归档,统一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留存备查,由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系统完成线上确认工作,实现全程电子化留痕。
三是严格对外公示要求。各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时,必须将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扫描件,上传至招标公告页面“相关附件(对外网展示)”栏目同步公示,严格执行公示前置要求,未按规定上传公示的项目一律不予发布。
四是强化监督惩戒力度。聚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针对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因审查缺失导致招标文件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部门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依法从严查处。
下一步,乌海交易中心将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本次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招标文件审查、资料上传、对外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常态化开展项目抽查核查,重点核查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附件公示及档案归档情况,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同时强化常态化监管,严肃整治招投标领域不公平竞争行为,持续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推动招投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